回去。”
林显戴着帽子,一张脸藏在宽大的帽子下面,黑白分明的眼清亮。简易喉结滚动,伸手,“走。”
林显看着他骨节分明的手指,简易的手很好看。他的手指很长,手腕也很漂亮,戴着腕表,显得矜贵。
林显嗓子发干,还盯着他的手。
如果现在林显把手放上去,他们还分个鸡的手?
桌子上的其他人都看了过来,简易脸色阴晴不定,半晌才定格,把手放回去插在口袋,嗓音沉下去,“走吧,跟你还有其他事。”
林显欠揍的样子,让他想把林显绑起来干到天亮。
这混球!
林显站起来拎起包,跟车队的人道别,才跟简易出门。
车队的人都有点怕简易,简易一走,他们就陷入了狂欢。林显快走几步跟上简易,b市下午就变天了,现在天更阴沉。简易过来没开车,他站在路边拦出租。
林显走过去,踌躇片刻,问道,“你——有事?”
“嗯。”
简易也不说什么事,出租车停了过来,他上车。林显连忙从另一边坐上车,简易报下酒店的地址。他坐的笔直,林显跟他共处一室,只觉得空气狭仄。
揉