海棠书屋 > 玄幻小说 > 道德经讲义 > 正文 第32节
是国家最大之福。有为之治,看起来是在为民造福,实际上从根本上、从长远利益来看,却是害了人的本性命根,这才是国之最大不利,民心最大之害。因此,有为之治,绝非治国的“楷式”,绝非治国的良策。

    “知此两者”,是指“以智治国国之贼,不以智治国国之福”。“楷”是言法,“式”是言则。“以楷式”,是指“不以智治国”,而是以无为之德化民,这是造福人民的根本,其中内涵着甚深的天理,常人往往难以认同。这不仅是治国的法式,也是修真者治心治身的法式,故曰“知此两者,亦楷式。”

    【常知楷式,是谓玄德。玄德深矣、远矣,与物反矣,然后乃至大顺。】

    “常知楷式,是谓玄德”,用智与不用智两种模式,不但治国治天下者当知,即使做一个人,待人处世,一切大小之事,一切可否之宜,若能常知此两者,并能以此作为行为的楷式。真能做到头头入妙,事事天然,念兹在兹(zi),须臾不离,便是至诚无妄之“玄德”。

    “玄德深矣远矣,与物反矣”,玄德就是至高无上、玄妙至极、世人不可知的一种大德。太极之实理,就是自然真常之道,所以称为“玄德”。“玄德”无名相可指,无端倪可见,故称之为“玄”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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