史及诸注记五千余册,归国史院4。
灭宋后,又议修《辽》、《金》、《宋》三史。则《辽》、《金》二史已议至三次,并首次议及,《宋史》。但因政事倥偬,议而未行。
仁宗、文宗时期,三史修纂一再议而不行。仁宗时,平章政事、翰林学士承旨、知制诰兼修国史李孟曾请修《宋史》;应奉翰林文字、兼国史院编修官袁桷也上《修辽金宋史搜访遗书条例事状》于翰林国史院,指出:“伏读先朝圣训,屡命史官纂修《辽》、《金》、《宋》史,因循未就。推原前代亡国之史,皆系一统之后,史官所成。”并详列纂修《宋史》所应采择的书目,分类条析。他说:“凡所具遗书,散在东南,日就湮没。或得搜访,或得给笔札传录,庶能成书,以备一代之史。”时“文书阙略,辽、金为甚”。修史工作依然停留在议论和搜求三史遗文阶段。英宗至治年间(1321~1323),右丞相拜住监修国史,锐欲撰修三史,并责成于袁桷。桷“亦奋然自任,条具凡例,及所当用典册”,并“请购求《辽》、《金》、《宋》三史遗书”5。后英宗被害,事不果行。
文宗天历(1328~1329)、至顺(1330~1332)年间,屡诏史馆纂修三史,又因“互以分合论正统