自从被段衡咬了那神来一口之后,傅胭的衣服种类也固定了起来,统一都变成了高领衫配长裤。
按说他咬的力度不轻不重,又抹了点药膏,正常的睡一晚痕迹就会消下去了。
可是当傅胭第二天早上醒来的时候,就跟见了鬼似的,那咬痕从原本的微红色变成青紫色的了,存在感相当的强。
无可奈何,傅胭不喜欢戴丝巾,就只能穿高领衫了。
那颗桃花转运珠,被傅胭拿去金店配了一条白金链子,这样将它戴在脖子上,就不会再随便乱滚乱撞了。
别说,正好配着她衣柜里各式各样的高领衫,挺漂亮的。
上班的时候,部门里的小姑娘都在夸她脖子上的项链精致秀气,越看越招人喜欢。
傅胭一天的工作很顺利。
下班的时候,天色还早,天气也不错,傅胭没有坐车回家,而是慢慢的往回溜达。
离她身后的不远处,一辆路虎一直偷偷摸摸的跟着。
坐在副驾驶座位上的程啸堂看了不远处的傅胭一眼,啧啧感叹道,“昨天我那小情人说咱们段公子去参加中林的商宴,还和周晏廷那前女友你侬我侬的跳舞调情,我还不信来着,现在看来这话不是说假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