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刀下去,我的脑袋只勘勘分离了一小块。周围的百姓惊呼:“还连着呐!”
废话,没掉下来当然还连着。
接着,又是重重的一刀。
我听到了清脆的一声,终于分离。
视野天旋地倒,他们脸上是称快的表情。
我想也是,一堆吃老百姓血汗钱的贪官,死一万次都不够。
那个时候,乱臣贼子,是不允许有个好归宿的。
所以我们这伙人的尸体就这么被原地放着。
风吹日晒,霜被雨淋。
就连野狗都不肯来咬一口。
我闲得无聊,还动过坏心思。比如用一点点小小的鬼力,切下了自己的一个大拇指,送到觅食的野狗嘴边。
结果它屁滚尿流地跑了。
扫兴。
再后来,有一个小姑娘,远远地掬了一把纸钱过来。
还在地上画了个圈,哀哀戚戚地烧着。
呵,破布衣裳,叫花子的脸,怕是自己都吃不饱吧。
烧完了纸钱,我原以为这是桩美事,就像邻街那个掉书袋的书生整天念叨的人鬼情未了一样。
没想到她...
她