海棠书屋 > 玄幻小说 > 剧本不许改[娱乐圈] > 正文 第14节
主人公,还在闫小晏家大吃大喝。

    管他呢,反正现在戏也拍完了,未来的路也不知道怎么样,她先吃了再说。

    闫小晏和代理律师在公司并没有讨到好,根据他们的规定,艺人所有经由公司帮忙宣传接洽的活动或者影视剧,按照所收取的片约的百分之50%上交给公司,而艺人自行接邀的商演,公司按照30%提取利润。

    苏叶的所有活动大多数是王伊帮忙接洽的,所以算下来应该是和公司五五分,但是现在公司却说苏叶个人的开销,以及明星包装花费了大量的资金和人力,要求苏叶支付这笔费用。

    说白了,就是让苏叶支付公司的成本,从而达到变相的敛财目的。

    为此,公司甚至不惜翻出了和苏叶当初的签约合同,指出其中的百分之50%指的是净利润的百分之50%,也就是扣除各项成本的百分之50%,而那笔成本费用,为公司所有。

    “无耻,可以再无耻一点吗?”闫小晏算是遇到不要脸的了,还好当初因为是以实习助理的身份在苏叶身边当的助理,没有签约,要不然,他真不知道自己会死的多惨。

    一个艺人,十多年的心血都花费在公司里面,帮他赚了那么多钱,最后还要敛财,真是不要脸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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