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太舒服。
“嗯,那么我埋伏在大衣柜,等新娘进来关门以后突然发难,用注射器将麻醉药物打进去,新娘昏迷以后再用腰带把她挂在吊灯上,最后用拆信刀将其杀害。”
“那你该怎么离开?”
“用橡皮筋。”
瑞德比划了一下继续说:
“我从窗子离开,先把橡皮筋套在插销的握把上,然后关闭窗户,再翻到窗外,用橡皮筋一拉,插销就会锁住,最后在稍稍用力,把橡皮筋拽断带走,就能伪装成完美的密室了。”
“可你怎么解释一个两米三的身上沾有血迹的大汉不被任何人发现?”
“是时机。”
瑞德指了指教堂后面的小树林道:
“新郎察觉到新娘进房间以后很久都没有动静,意识到可能出了什么事,他和豪斯局长一起叫门的声音吸引了大多数宾客,趁着宾客被吸引走的时候执行上述离开方案就行了。”
乍一听还算合理,但是不是真的合理还要把案发现场的情况套进去。
“这种离开方式不可能。”
清风巴祖卡反驳道:
“以现场那种出血量,凶手身上肯定也沾到了不少的血迹,我记得你们说窗