涣回想到如此多的有关他和邵峋的从前,格外津津有味地品了起来,又觉得当年真是手软了,邵峋敢弄他三天三夜,他当年也该揍他个三天三夜,这才算是扯平了。
正这么想着,面前的鼻孔朝天小组成员向他背后瞧了瞧,纷纷挑眉,还有人吹了口哨:“哟,终于来了啊。”
程涣转头,看到了邵峋,十七岁的邵峋。
年轻洋溢着不屑的骄傲的面孔,剑眉星目,瘦瘦高高的身型套在没有版型的宽松校服里,两个胳膊袖子全捞在肘部,露出精干的手臂,单肩松松垮垮地背着包,走路的姿势没个正形,与后来每一脚都等距离的正步似的商务人士走姿完全不同,唇角眼尾袒露着毫不掩饰的邪劲儿——真是他们小组的典型人设气质。
但程涣偏偏看得眼热。
他都忘记了,年轻时候邵峋竟然是这样的,没有高级西服的衬托,没有豪车名表的陪衬,一套捡破烂似的衣服竟然也让一张青春盎然的脸蛋闪闪发亮成这样。
由此可见,邵峋这身皮相是真顶级,程涣由衷地觉得自己捡了个宝。
人的心态的确很奇妙,现实里,程涣并不会用特意去审视程涣,可面对小自己如此多的少年人,程涣禁不住“鲜肉诱惑”,暗暗打量了起