了一眼那红茶,暗红色,宛如鲜血一般浓艳。
走过来的时候,我一直在打量那个高帽子,也就是所谓的史密斯先生,他是一个典型的盎格鲁人中,高鼻梁深眼眶,有点儿像是某部007的男主角,脸型削瘦,眼睛是蓝色的,炯炯有神。
最关键的问题在于他那穿着打扮,有点儿像是以前中央六台放的那种译制片里面,那种英国贵族的模样,莫名就让人觉得有些古怪。
我不知道西方人的礼节到底是什么样的,也不知道这家伙听不听得懂中文,坐下之后,冲着他点了点头,说你好,史密斯先生,我叫陆言,是段风的朋友。
史密斯笑了,嘴角咧开,十分迷人,开口说道:“陆言先生你好,我的名字是a·o·史密斯·茨密希,你可以叫我史密斯。”
他的口音有些怪,让我琢磨不透,听得迷迷糊糊,也不知道这外国人为什么名字这么长。
他到底是姓史密斯,还是姓茨密希,还是叫做史密斯?
不过我也没有太多的在意,而是跟他解释道:“你好,史密斯先生,我是段风的朋友,他告诉我进来找你谈生意,不过很久一直没有出来,又联络不上,所以我不得不采用这样的方式进来探寻,实在是有些抱歉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