年,杖三百。此刑,照着大夏律法,可用银钱赎之。既然如此,我也愿意以银钱免了这牢狱之灾。”
谢玄朗面若冠玉,却也是淡淡笑着说道。
那样子的姿容,却也是蓬荜生辉。
这样子俊雅的人儿,杀死一个婢女,谁也不会觉得他应当被责罚。
大夏法律虽然规定,不能私自上奴婢性命。可是豪门之中,其实私刑折磨死奴婢,也不是什么常见的事情。只不过上面一遮掩,再花些银钱给家里人,一般也是无人追究。
如果今日不是谢玄朗当众杀人,不是王珠不依不饶,谢玄朗连这笔赎银也是不必花。
王珠瞧着谢玄朗,想起曾经的谢玄朗,再想起了现在的谢玄朗。
当初自己初见了谢玄朗,不但为谢玄朗容貌所倾倒,而且很崇拜谢玄朗的抱负。
谢玄朗曾经说过,如今大夏的律法十分偏向勋贵,寻常奴仆的性命,就连猪狗也是不如。
法律虽然有所惩戒,可是对于高门而言,奴仆之色只是一桩十分平常的事儿。
他那时候年少气盛,意气风发,只觉得这样子的大夏法律污秽不堪,说若自己有机会,就很想改变这些偏向勋贵的法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