铺的甜筒有香草味去偶遇他。
十七岁的他已经是个彻彻底底的少年了, 干干净净,像是一-棵小白杨。在第n次遇到他后,他已经习以为常,还会顺手多给我买一袋酸奶,让我快快长个儿。
然后,我第一-次看见了这个叫程琳琳女孩子,她穿着合身的校服,头发束成马尾,白白净净, 笑起来有两个浅浅的梨涡,生机勃勃的样子,像一头小鹿。她就自然而然的握住他的手,热情满满地又塞给我很多零食。他呢,他也是笑着互相介绍,并且要我替他保密。
我当然不会忤逆他的意思,我只是软磨硬泡让妈妈给我买了辆自行车,并且在她的命令下被迫和陈一起上学。
然后我们就是长达两年的三人行。
你看,从那时起我就已经学会不表达我的意愿而达成我的目的了。我真是个坏女孩。
十五岁,陈和程琳琳考上了同一所南方的大学。我们联系渐少,我埋在题海里,只有偶尔会想起他。
关于他的记忆在十七岁戛然而止。
在我十七岁生日去看他的那个傍晚,我们莫名其妙的被一群人围在旧城区的角落里,他们边推搡我们边冲我们吼让陈还钱。
我怕极了,拿出了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