维朝他们了个抱歉的手势,这才继续和傅锦之说话,这次手就直接干脆拉上了傅锦之的。
两个人的指尖缠着,互相触碰。
“我可能,会先揍你一顿,然后再把你弄回家。”
他当时并没有自己喜欢傅锦之的自觉,但确确实实的是知道自己是绝对不想看着傅锦之难受的。不管是当时遇见了那群人还是后来傅锦之发来的短信,都让潘维觉得非常不爽。
其实要不是那次傅锦之拉住了自己软下态度来撒娇让自己留下,自己估计到现在都想不到这种不爽就叫心疼。
喜欢一个人是一个太过神奇的感情,它和时间一样具有说服力,简单地就改变了一个人,无需任何铺垫。
潘维想起来他曾经读到过的一句话,是朱生豪先生的经典情书。
他说:“我爱你也许并不为什么理由,虽然可以有理由,例如你聪明,你纯洁,你可爱,你是好人等。但主要的原因大概是你全然适合我的趣味。”
傅锦之抱着他的时候,他根本生不出一点点推开他的心思。
可在这之前,他从来没有想过自己会喜欢男人。即使他心里原本也并不太抗拒,可这也并不代表他会接受自己的后半辈子会和一个男性共度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