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夜狂风肆虐,第二日清晨,倒也升起一轮煦暖的冬阳。
冬日的练兵场,几人正站在场边,围看着大人一如往常的惊艳枪术,那一杆长一丈三尺七寸,重九九八十一斤的霸王枪,舞的是风云变色,枪头所到之后,如撕裂了空气般,化为一道道红影。
可谓是不动如山,动如雷震。
站在不远的老者,边看边摇动着头,口中念道:“枪术之妙,妙在於熟之而已,熟则心能忘手,手能忘枪;圆精用不滞,又莫贵於静也,静而心不妄动,而处之裕如,变幻莫测,神化无穷……”
“……区区一本梅花枪术,能练到如此境界,可谓是登峰造极,军兵若能学到三五分,至少在战场上能保住大半条命了。”
这健壮老者,是前些日子军中自邻场请来的一位马家枪传来,专为训兵枪而来,军中兵士如今多用枪,加之一城守卫本就是枪术高手,影响之下,手下枪术精堪的也不在少数。
谢承祖养的手下的一彪骑兵,日日精米肥肉喂的人强马壮,不是留着上战场给敌人送人头的,要将损失降到最低,就要懂得保命的手段,既然不能死,就要练的比别人强。
如今城内银钱尚算富足,铁窑也锻造出大量的枪头,事不宜迟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