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宣泄,以及她对一切都无法改变的担忧与恼恨,又或者是被那个不过十来岁的小孩儿眼中的愤怒所激怒。
她将鞭子从他手中抽了出来,回手便挥了过去,等到回来神来,已是连抽了三鞭。
虽未用力,却皮开肉绽,鲜血淋漓。
手中之鞭,果真不负见血其名。
那时的她,坐于马上,居高临下的看着一个人。
还只是一个孩子,可他看向自己的眼神里却充满着屈辱与愤怒。
那样的目光,将她心中的生起的一丝愧疚冲刷的一干二净。
心里不无这样的想法:就连我自己,都要与人妥协,都要苦苦的忍耐,都要时不时的身不由已,都要向人弯下脊梁,跪拜顺从,不敢有一时的为所欲为,你又哪来的骨气,在这街头跟我显示你的不屈与坚硬的骨头?
真是不识好歹,不识时务……
直到有一日,她被衙役驱赶,同样受着他们的冷鞭时,她有时会想,自己的目光或许也与那时的小孩儿一样的吧,或者那几个衙役心里,也同样如自己当初那般想的。
便如同他们的话,“这样的不识好歹,不识时务,还以为你是丞相之女?哼,不过是个犯人罢了,给你台阶下,便乖乖