季檬小她三岁,却比她高15公分,她在她跟前,永远像个妹妹,不像姐姐。
季檬难得有空回一趟康宁,秦颖陪她去逛街做指甲。
这丫头爱臭美,喜欢往指甲上做一些可爱的小玩意。她今天花两个小时做好,明天归队就得清理干净,秦颖实在不明白她浪费时间有什么意义。
她坐在美甲店沙发上,等她间隙随手翻到一本杂志。
是一本美国版的《》,全英文,封面上是一位穿迷彩套装的模特。
男人上身穿迷彩短袖,衣摆扎进皮带里,脚上是一双厚重军靴,腰线分明,双腿修长。他的姿势呈格斗姿态,手中攥着一把军用匕首;脸上几道迷彩让男人五官轮廓显得更加刚毅英俊,冷酷的眉眼直视着你,如雄鹰烈狼。
衣服遮掩不住他两条臂膀的肌肉,浑身是男性荷尔蒙气息。
秦颖盯着这个男人,五官让她觉得熟悉,眼神却又十足陌生。
他的这张脸上,似乎少了什么?
秦颖想了想,觉得这样的男人,留胡渣兴许更有味儿,如果笑起来还有酒窝,那就最可爱不过了。
她翻开杂志,开始看这位封面模特的专栏,看完后,总结了一下:这位模特叫司霆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