海棠书屋 > 玄幻小说 > 这个男神有主了[娱乐圈] > 正文 第74节
沫决定,公司将给予秦沫完全的自由。在薪资方面,也会给秦沫作为新人的最高待遇。

    另外,签约时间那一栏,居然是空白的,萧彦说,让秦沫自己填,想填多久都可以,一个月也可以。

    想起宋铭昨天在电话里说的话,秦沫明白,宋铭确实不是要签她这个艺人。这份合同,只是宋铭给自己安排经纪人和助理的借口,如果没有这么一说,不仅秦沫的父母不会放人,其他的人也会怀疑。

    流言蜚语,可以压死一个人,而秦沫签下名字,加入宋铭公司,是最好的办法。

    秦妈妈的心里其实有一丝怀疑,奈何萧彦太能说会道了,和秦爸爸商量了半天,也想不出这合同有什么能伤害秦沫的地方。再看看秦沫的态度,他们也就不管了。

    秦沫在合同上签了字,又把期限写了4个月(差不多是这部戏的拍摄时长),才拿走行礼跟父母告别,准备去片场。

    宋铭给秦沫安排的经纪人,居然是他公司的王牌经纪人,苏晟。而助理,则是一个有些腼腆的小姑娘,叫王婉。

    苏晟是一个老经纪人了,他手下有好几个一线艺人。就是见多识广如他,也还是头一回看到秦沫这样的合同。这简直就是只有权利,没有义务嘛!

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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