恐怕再卖就难了……我刚刚和笔尖的人谈完,他们表示,和鎏金的这个合同愿意再让一成给我们,而且我们的下一本书,分成合同也可以再商量,他们还许诺了下一本书的推荐资源……”
说到这里,路敛光的版权助理顿了顿,慢慢道:“从商业角度来说,现在签下来,我们是赚的,利大于弊。”
为了这个合同,三方来回扯皮僵持了这么久,现在笔尖和鎏金都没有耐心了,干脆来了个先斩后奏,再许以诸多好处,威逼利诱他签了这份合同。虽说有点粗暴上不得台面,可这两家是什么?一个是几乎垄断了网文市场的老牌大站,一个是资金雄厚的娱乐圈巨擘,对付一个刚毕业的学生作者而已,根本不需要多么高明费劲的手段,简单的就是有效的。
就连路敛光的版权助理也是这么想的,“这事是他们不厚道,所以他们也愿意拿资源来安抚——老板,其实我们不亏啊。舍了这本的口碑,换下本书大爆……”
和光同尘的神格已稳,新书再扑也不会扑到哪里去,而如果再有好资源加持,赚得盆满钵满是铁板钉钉的事,如果运作得当,再翻上个十倍百倍也不是什么难事。
可要是拒绝呢?得罪了这两家大公司,且不说影视版权那么远的事,网站只要