原告自然就是苏绮晶,苏绮晶只参与到撤职沈思同这一步,后面就都是盛天法务团干的了,她只跟法务团说了一句话,“必须让他倾家荡产”。
法务团比她狠多了,他们不止把沈思同告到倾家荡产,还想让他进监狱待几年,原本法院判决的是有期徒刑五年,可这帮律师一合计,反正盛天最近没什么官司让他们打,闲着也是闲着,不如继续上诉好了,这一上诉,沈思同看到诉状,鼻子差点没气歪了。
有期徒刑十二年,还有大额赔偿金。
别人可能不知道,沈思同必须知道。他之前可是盛天的市场与销售总监,经常会去询问法务事项,盛天法务团那都是一群什么人啊?简直跟野狼一样,见着一个官司就咬死不放,而且里面的人一个比一个无耻,就会钻法律漏洞,死的也能让他们说成活的。
如果上诉,就算达不到他们的预期目标,也不会再维持原判了。
一着急一上火,邪心一起,沈思同就找了个杀手。
而且还欺骗了杀手的天真心灵。
……
苏绮晶嘴角抽了抽,决定一会儿给自己的法务团打个电话,让他们务必把沈思同告到无期徒刑,如果成功了,她要给他们每人涨一个月的工资