俞眉远也见着他剥枇杷了。
他剥枇杷的动作利落优雅,白皙修长的指尖捏着鲜黄的果子,像玉石雕成的摆件,看着赏心悦目。枇杷整颗剥了皮,他又掰开去核,将果肉撕成小块丢入手边的翡翠玉碗里。玉碗被浸在放了冰块的方座上,碗底浇了层蜂蜜。果肉很快把玉碗填满,他这才罢手,拿旁边的银勺把蜂蜜拌匀后,方拿湿布将手一一拭净,这才连座带碗一起端到了她们面前。
“你……你们吃吧。”他说了一个字,看到长宁,马上改口。
长宁已经惊得杏眼圆睁,檀口微张。俞眉远也怔怔看他。
“吃呀。里头浇好蜂蜜了,你最喜欢的。”霍铮想也没想就劝道。俞眉远的脾性他摸得透,她喜欢枇杷,尤其喜欢拌蜂蜜吃,只是极烦剥枇杷皮。懒症发作的时候,她情愿不吃,都不要剥枇杷皮。今日在外洗手不便,枇杷又汁水淋漓,她更不会碰枇杷。
“你怎么知道?”俞眉远大感诧异,如果她没记错,他们这是第二次见面吧。
霍铮忽然卡壳,他失言了,忘记自己这会是“霍铮”而不是“昙欢”了。
“是长宁,长宁从小就喜欢这么吃枇杷,我以为你们姑娘家都一样。”好在他看到长宁,立刻反应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