orn to die》时一样,那种美绝不是现在歌坛所流行的,歌坛有太多太多尝试者,他们需要经历许多年才能将自己的风格逐渐从生疏走向成熟,但慕君,她好像跳过了进化的步骤,直接展示了这种风格的完整形态。
“每次换上不同造型的时候,”熟悉她的歌手和乐评人们都有这样的感触,“她就像变了一个人。”
尽管每次现场所唱歌曲的风格迥然不同,可眼尖的乐评人们还是能从中找到一丝相同之处,大气,没错,是大气,就算她唱着少女音的《梦中》,也呈现出和其他细嗓歌手完全不同的大气范,就好像她不是生活在一个歌曲匮乏的时代,而是从乐坛的黄金时代迈着大步踏来,无论什么风格,所有歌手在转型的时候都少不了迟疑犹豫,但她如此坚定,就好像知道自己走的路必然是一派坦途。
所以,当弹幕观众们一开始质疑慕君的摇滚是不是日区特色的时候,乐评人们都没有开口声援,只因他们太过了解慕君,尽管她年少成名,处世却极有分寸,从来没有给人留下任何把柄,如果不是她性格睚眦必报,犯我一丝千倍打脸奉还,乐评人们几乎要以为在那副十七八岁皮囊下的,是一颗七八十岁成熟苍老的心了。
“前面两小段依然没有听出什