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过死得最惨烈而已,我将他活生生抽干了灵力。那种痛苦我不知道有多强,大抵还是要比人间皮肉骨髓里的酷刑来得剧烈。现在想起来,我又何必这么做呢?杀了就杀了吧,还要彻底毁掉他的神魂,让他不得轮回转生。
那是我第一次这么做。
我避免去回想,因为诚实地说,不留一丝痕迹地毁掉什么的感觉……实在是太愉快了。
我一边觉得畅快,一边觉得恐惧,或者是我自己要我自己恐惧。
真有意思,我这样的人为什么还有人来爱呢?他们一定是瞎了眼。
又是接近期末,每到期末就是我最有空的日子,因为我的课总是集中在上半学期。明天没课,我要出去,也懒得再回寝室,就近找了个宾馆住下。
这宾馆就开在十字路口的街道旁,来往车流量大,吵得厉害,住的人应该也不多。牌子破破烂烂的,积了很厚一层灰,廉价感特别强。我也没打算睡这里的床,就是找个地方充满手机和充电宝的电,也避免遇见大半夜在外游荡的人。
毕竟我一个女的,看起来柔柔弱弱,万一有人想要占便宜抢钱,我杀了之后还要想办法解决录像搞定现场,水杏肯定又要打电话过来苦口婆心劝我收敛些低调些。也就她敢这