身松体爽,感觉自己又结交了一个新朋友,还是永远不担心哪天会去杀他的那种。
早死了嘛。
路边二十四小时便利店亮堂堂的,我晃进去,在货架前选了五瓶100ml的红星二锅头,想了想,又放回去,拿了五瓶500ml的,一股脑儿搂在怀里抱到收银台前。夜班收银小哥的视线黏在手机屏幕上,扫码收钱退钱,业务熟练,多看我一眼的精力也无。
我拎着白酒一路回了家,进厨房取下刀,然后开了一瓶白酒,细细地冲刷过刀背、刀锋和把手,拆了一袋毛巾吸去残余的酒水。
这是一把新刀,而且是厚重的斩骨刀,连刀带把有两斤出头。鉴于我家的情况,它自被买回来的那一天起就搁在厨房里长灰,每年被我不定期拿出来,使细绒不掉毛的布擦拭一遍,几年过去,居然光洁如新。
刀是我自己买的,那段时间无意间见到了古罗马行刑刀的图,一瞬间惊为天人,为那种残酷的锯齿边缘所展现出的血腥的美所倾倒。它激起了我对刀的兴趣,虽然古罗马行刑刀买不到,我却有了新的目标。
就是这把刀。它酷似星爷曾用过的那一把,插立在厚重的木砧板上,除了没有刻上一行小字,几乎一模一样。
古罗马