当然,更多的人是对池迟进行着全方位多角度的“花痴”。
我吃动作好帅!我吃好勇敢!我吃好勇猛!我吃摘掉帽子甩外套的动作帅裂苍穹!
“助人为乐池女士”的典故再次被人翻了出来,就算没有钱可拿,单纯为了蹭热度,也有一些营销号说池迟是“真正的正能量偶像”。至少发这样的消息,不会被池迟的工作室给告上法庭吧?那些营销号的皮下只能这样无奈地想了。
池迟在警局的笔录清楚明白:“和朋友打算去吃饭,他突然出现拽包,我认为这是抢劫,就追了上去。”
他喊自己是记者?
“耳鸣,没听清,我前几天在国外拍戏的时候耳朵进水了,还没好透。”
警察先生们在那个“劫匪”的身上发现了两个针孔摄像头,摄像头的画面能清楚地传到“小李”所持有的设备上。
他们说着自己是记者,拍的画面却都是柳亭心的胸,他们说着自己是记者,无论是酒店门口的监控还是他们自己拍下的视频里所表现的动作,都完全看不出“记者”的样子。
难就难在这里了。
到底是判定抢劫未遂,还是单纯的“侵犯他人隐私”呢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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