,俾愚众知其所炯戒”。这是有清一代将献文献策者处以死刑之首例。
从这起事件之后,因献策而得罪的文字狱就连绵不绝。在这些献文献策案中,最让人哭笑不得的是这样一起。
乾隆四十一年(1776年),皇帝出京恭谒泰陵。护卫巡视御道的时候,发现一个年轻人鬼头鬼脑地逡巡在御道边,身上还揣着什么东西。护卫拿住此人,送官审问。
此人姓冯名起炎,山西临汾人,三十一岁,是个秀才。原来他是想献给皇帝一本自己所写的书。书的内容是以《易》解《诗》,水平不高,但献书的动机却出人意料:居然是为了爱情。
原来冯起炎家境贫困,难以娶妻,却暗暗相中了自己张三姨母家和杜五姨母家的两位分别叫“小女”和“小凤”的表妹,暗恋已久,想效仿娥皇女英之故事,把两位佳人都娶到家中为妻。在案卷中,他是这样交代的:“臣……名曰冯起炎,字是南州,尝到臣张三姨母家,见一女,可娶,而恨力不足以办此。此女名曰小女,年十七岁……又到臣杜五姨母家,见一女,可娶,而恨力不足以办此。此女名小凤,年十三岁,虽非必字之年,而已在可字之时。”自己家庭贫穷,科举又不顺,此愿当然难遂。此人平日酷爱佳人才子之书,乃