是张老爹去大姐家借的。
为了还清这次的债务,张老爹把债务直接分成两半一半在张林青身上,一半在张林明身上。
但是这件事的戏剧性的就是,背债的张林青一直不知道这件事。
还是他结婚后,大姐上门来要债时;他觉得莫名其妙,他清楚的记得自己没找大姐借过钱,为了弄清事实,找张大妈核实此事后才知道。
他妈说这个债是张老爹在世的时候分的,那个时候张老爹已经去世了。张老爹这么安排,就是怕这个债他还不了的话;这个钱由林青和林明两人还。
这笔钱明明是给张林明订婚用的,莫名其妙让自己偿还一半。
这憋屈啊,真是无人可诉!老爹已死,妈站在大哥一边。
闹到最后这笔钱自己认下了,也偿还了;而他的好大哥一直到大姐死都没还这笔钱。
不但不还,还倒打一耙说是张林青和大姐合谋图他的钱。那个时候妈妈也死了,死无对证,张林青只能忍下这口气了,呸,真是不要脸到极点,当然这都是后话了。
大哥第一次订婚是父母拿出家里的所有积蓄操办,第二次订婚当时大哥已经24岁了,自己也19岁了,做木工学徒还没出师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