人口的行业,转成雇佣市场。他们手里没有卖出去的人,一律恢复自由身,由主家跟他们签订合同,雇佣他们为自家服务。等到年限满了之后,便可自由离开。
至于不过这样一来,就得防着挂羊头卖狗肉,说是雇佣,干的却还是买卖的勾当。
毕竟这也不是没有可能,因为对于大户人家来说,他们更习惯使唤那些世仆,就算从外面买人,也得签死契,不能自赎的那种。让她们用雇佣的仆人,恐怕会十分勉强。
反正虽说是签订有年限的合同,但若是一下子签个五十年六十年,那跟死契有什么分别?况且,难道多了一个合同,仆人就不是自己的仆人了吗?不过是走个形式罢了。
为了避免这种情况发生,赵璨又提出了一个补充条例,那就是取消奴籍。
不过这个政策跟人口买卖可就不一样了。
买卖人口这种事情,细究起来毕竟有伤天和,原本这些人做这种事,往往都要给自己找个好名义。比如说自家的日子比外头好了,也算是救他们与火坑之中啦,好像有了这种说法,自己行为就真的是在发善行了似的。
所以朝廷禁止买卖人口,他们就算不乐意,但也不可能公开跳出来说:“我就乐意买卖仆人,将他们的