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可没有乱写啊!”
那个犯罪嫌疑人叫嵩山坳,也确实是出生在嵩山的山坳里,他在少林寺与一个武僧没日没夜地学了武功,又学着认了点字。
他后来投奔了鞑虏,在台州城当了一名巡检,当他得到密报说有人在台州海域有走私商货,结果果然抓到了几名有汉唐集团身份证的商人!
他扣留了货物,还敲诈了人家,而且在此之前,他还有过很多类似行为,甚至在台州百姓中调查他时,还有几勒索行为是起可以明确的,而且数额较大。
事实上,就是他引发了汉唐集团在明大陆的行动!
他是第一批被汉唐法院按照《大清律》审判的鞑虏及其随从者。
最后按照《大清律》的“刑事诈伪”和“刑事受赃”的要求判处了他入监两年……他心服口服,当时还偷着乐,还有八十大板没有打呢。
后来,他才知道,汉唐法院因为不人道而取消了肉刑。
他也是很久后才知道什么叫人道。
两年中,他学了不少技术,学会了汉唐集团的官话,还会写他们的字。
他学会了水管加工技术和维修技术,会卡螺纹口。
出狱后,他得到了一份释放证书,可以当身