是为第二次大规模屠城。
街衢生蒿莱,白骨遍城野,夜半风来,常有磷火闪烁,凄异之声,如有万千鬼哭。
1650年,徽商黄克念(字希倩)、程奭(字青来)激于忠义,出资购地十余亩,率僧众收埋县城里死难者骸骨,用竹篓盛装,三篓一冢,分冢埋葬,耗时三月,共603篓,201冢,数万孤魂朽骨,方得入土为安。
当时的经济社会凋零残破,潭民逃差者众,田地无人承买,贱不可言。
冬月,淮盐八钱一包,涨起至三两一包,止五年,吴楚不通,米价贱至石五六百钱,无买者,腐坏不可食,时呼曰鸡见退。
1650年,湘潭瘟疫大行,四乡传染,甚至一门瘟绝,屠戮之骸不及埋,而瘟疫之尸又遍及河干矣。
元末明初兵火之余,湘潭尚存4653户、男女20053口,经大规模的移民实县和300多年的生聚繁衍,明末虽没有户口统计数,但是湘潭作为江南重要商埠、湖南商贸中心,人口当不会少于长沙府辖县的平均数,应在20万以上。
到现在全县记夫役人丁仅存6000余名。
减损的人口中,部分死于战争杀戮,部分向深山大泽、地广人稀的四川、贵州、湘西流