势力。
想当年,郑芝龙在击溃了刘香等海商、海盗集团之后,完全占有了东南沿海的制海权。
从那以后,郑家家族雄踞海上,几乎独占南海之利,福建乃至东南沿海各省的海上贸易权均在郑家集团的帷幄之中,所有海舶船只,没有得到郑家集团的令旗,不得私下往来,每一船规定纳三千两银子,每年收入达千万,郑家集团从此富可敌国。
崇祯十四年至顺治三年(1641—1646年),郑氏集团的商船络绎不绝地川流于中国的沿海以及日本、吕宋和东南亚各地。
荷兰、葡萄牙、西班牙的商船都要在他的配合允许下,才能与中国的商船进行贸易。郑家集团的武装船队,旗帜鲜明,戈甲坚利,故八闽皆以郑氏为长城。
刚占据福州不久,福建提督赵国祚听任福州海商自便,乐得按大小船收“牌饷”(牌税),此时由于距离近的原因,去日本的多是小船,一船要六百两;南下的多是大船,一船要二千五百两。
但是听闻台湾被一伙来自南极洲大城的海盗集团给占了,他们有行动如风的大铁船不说,又与郑家叛贼勾搭,在那海上占了大风头。那么此刻就是安全第一了,福建提督赵国祚随后就宣布了禁海,片板不得下海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