重要的,这里有了非常稳定的消费群。
来往的商人们是一块儿。
他们可不是过去拿着针头线脑来换土特产品的小商贩,都是正了八经的行商。
台湾北部地区的硫矿、煤矿都是他们也看中的,另外还有一些鹿皮和山野货之类的产品……淡水河两岸的木材也是他们看中的。
汉唐集团曾经专门为台湾矿产方面出台了一个政策,规定可以承包开发台湾的任何矿产品。
当然,汉唐集团有按一定比例的优先购买权。这一点,去年潘家自己开建的盐场,郑家与汉唐集团在硫磺方面的合作都做了很好的表率。
郑家出人出物,在台湾北部的火山屯地区开采硫矿,采出的硫,上交汉唐集团三成作为开采税。当初这一项合作还带来了一个意想不到的好处:
郑家在台湾北部管理此事的人认为,他们郑家是光明正大的上交了矿产税,所以有权开采,那么,那些三五人成伙来偷采硫矿的,不就是小偷了?
其实也不能这么说,自古这个地区就是明大陆的人来台湾开采硫矿的地方,虽然不是大规模的,但是大家都这么干……土著们从没有意见,红毛蕃还没有还得及有意见。
但是郑家的人却不让