海棠书屋 > 玄幻小说 > 我们的1654 > 正文 第222节
引了社会各阶层、各色人等都参与到经商营利的洪流中去。

    明初,国家曾有令禁止宗室、勋旧经商货殖。

    但到大明中叶以后,宗室“经纪贸易与市民无异”,如楚王府所在地,通衢绸帛店“俱系宗室”所有;宦官则帮助皇室经营珠宝、绸缎、古玩等物,其店贵称“皇店”,甚至连正德皇帝也亲自开设酒馆——当然其中玩的成分居多,但这也从一个侧面反映了当时开设商业店铺的吸引力;首辅高官如严嵩家里开设店号,徐阶“自废退以来大治产业……越数千里开铺店于京师”,这是上层。

    在中下层,不少庶民地主离乡进城经营买卖;种田赋重,许多农民也改做商贩或小本经营小摊铺;军人则离岗开店设肆当了业主,自由职业者如和尚也开设“酱食店”、道士创办“线米铺”……这类情形虽前代亦有其例,但都不如明中叶以后那样普遍和有那样多人的投入。

    尤其是,在这样的社会大环境中,文人学士的价值观念,如四民、义利、贾道、治生观等发生根本性变化,原来不齿言利、不屑商贾的士大夫,当然包括其家庭成员,也进入经商队伍,晚明社会“弃儒服贾”、“弃文从商”已蔚然成风。不管是什么样的人,只要你挣到了钱,你就是好样的,就会受人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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