如把二楼租给他。
南汐同意了他的租房请求,是基于看住他的考虑。他留在她的视线范围内,她随时可以与他讨论离婚的事。如果现在放他离开,一年后她找不到他,那就麻烦了。
分居协议中还规定,两个人互相不干涉私生活。
南汐当时同意了这一条,后来与路在过一个屋檐下生活了几天,就开始后悔了。
路在远是一个自由摄影师,他经常给一些时尚杂志拍片子,他工作的内容就是每天与明星模特接触。
南汐不是那个圈子里的人,她不太了解路在远到底是不是一个有名的摄影师。反正总有那些想要登上杂志、想要拍出有风格的好片子的小模特小明星,会主动向他投怀送抱。
于是南汐的家热闹起来,她下班回到家,经常会见到不同面孔的女人。她还要时不时地帮他接电话,替他挡掉那些他不想见的女人。
周末的时候,她很想睡一个懒觉,可是却经常被门铃声吵醒。路在远像是少爷一样,从来不会下楼开门,非要等到她被吵得受不了,跑出去开门,替他接待那些找上门来的女人。
为此,南汐和路在远吵过不知几回。每次她冲他大吼,他就只是抚一抚微卷的头发,冲着她无赖地笑一