自己在哪儿,看看屋里的陈设,才反应过来。这是他的家,她和他,在北京。
窗外下着大雪。
沈斯亮拿起她的毛衣和围巾,帮她穿,霍皙换衣服,低头的时候,不可避免露出一截隐藏在裤子边缘的皮肤。
那道疤不大,两三厘米,他每次摸到的时候总是忍不住在上面摩挲,她从来都是十分抗拒他这个动作的。
人,总是在和爱人亲密的时候,下意识想避免身体上有缺陷的部分。
以前,沈斯亮也问过她,你这道疤是哪儿来的?
她仰在枕头里,汗水浸湿,尚未从余韵高/潮清醒,半晌才吭声。
“上次我不跟你说过吗,从山坡掉下来,卡在石头上,留下来的。”
沈斯亮闻言,俯身去亲,也不嫌弃,两个人躺在床上,各怀心事。
……
他带霍皙去了一家他们以前常去玩儿的酒吧。
酒吧很干净,什么脏的都没有,老板以前是个乐队的鼓手,好足球,好交朋友,每年元旦到过年之前,是年轻人集会的好地方。
沈斯亮本意不想让霍皙在家那么窝着,就出来散散心,意外的是,酒吧外头停的车,一辆比一辆眼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