服穿在身上也好看。不过今年不知道刮什么风,流行的衣服都是花里胡哨的。他们去平时买衣服的店,衣架上挂的要么是金灿灿的羽绒服,要么是宽阔吊裆的破洞牛仔裤,看着就伤眼。
李逸初连续翻过墙上的一排上衣,好不容易挑出一件纯灰色的短风衣,他递给梁煊:“你试试这个。”
梁煊接过来连看都不看就进了试衣间,穿好后走出来:“怎么样?”
李逸初在他身边左右转转,笑道:“帅。”
梁煊问店员:“你好,这件衣服还有小一码的吗?”
店员看了一下吊牌,遗憾道:“没有了,这个款只剩下这一件了。”
梁煊把衣服脱下来还给店员:“那我们再看看吧。”
李逸初不解道:“你穿的正合适啊,干吗不要?”
梁煊搭着他的肩膀推门出去:“再看看。”
两人接连逛了几个店,没想到今年的衣服这么奇葩,流行的风格都是穿身上一秒变古惑仔,每家店需要一件不落的看过去,才能从中找出一两件还算清爽的风格,但是这样的往往号码不齐,梁煊就不愿意买。
人的审美容易受环境影响,李逸初接连看了不少雷同风格的衣服,竟然觉得这类衣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