是发生了交通事故而已,至于如何赔偿,那也是民事范围内的纠纷,怎么就牵扯到危害公共安全这样的刑事罪名了?要知道只要是扯到危害公共安全什么的,那可都是大罪,那是要坐牢的。
我说不过是一群人在街上因为交通事故打起来了而已,怎么会和危害公共安全扯上关系呢?
派出所的说这件案子局里已经打过招呼了,袁小刚马上会被转移到拘留所。至于接下来如何进展,他们也不知道,只知道是上级的命令。
我说那当时打架的有很多人,其他的人怎么处理?那工作人员说其他的交了罚金就可以走了,每人五百。交了就走人。至于赔偿,那由保险公司和其他的部门来接手,不归他们派出所管。
我只好替其他的人交了罚金,然后把他们都给保了出来。
那些人听说袁小刚不能放出来,都在派出所门口嚷嚷着不肯走。我赶紧劝他们快走,说袁小刚的事我会处理,你们在这里嚷嚷,一会又得被抓进去。好说歹说,他们才离开了。
回到车上,我跟安明说了情况,他说没想到这事还真复杂起来了。派出所的不肯放人,那肯定是接到上级的命令了。可是这么一件小案子,怎么就能惊动上级呢,平日里打架斗殴的人多了去了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