婚后第二年,我再次出差,在外呆了近乎十个月,等我回来之后,我的妻子怀孕要生孩子了,孩子生下来,是个女儿,不足五斤重,当时的一个儿科医生,说我的女儿是早产,需要住院观察。
当时的我,开心之后,便感到了愤怒,感觉自己头上戴了绿帽子,愤怒的我,一直忍着,忍到了妻子孩子都出院回家,才质问了妻子。
被我如此质问,妻子更加愤怒,当即要带着她孩子跟我离婚,说要找她的好情人。
很不幸,那时候的我,年轻冲动,更是以为自己意气风发,如何也咽不下去这样的屈辱,便痛快跟她离婚了。
我净身出户,将婚房跟那个女孩丢给了前妻,我以为我做的理直气壮,理所当然。并且半点没有对不起她跟她的孩子。
而我的前妻,在这之后便不再跟我联系,我也更加拼命工作,正好又有机会支援边疆,我便申请去了,我发誓要做出功绩。
后来我才知道,我错了,我错的离谱,错的无药可救。
我被那个儿科医生误导了,我的女儿不是早产,而是足月产,不足五斤重,只因为是低体重儿。医学上,这样的孩子,虽然少,但不是没有。
而我再次找到前妻的时候,才知道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