海棠书屋 > 玄幻小说 > 未央金屋赋 > 正文 第153节

    直到有一年年末堂姐回娘家省亲,借故将我叫到堂叔家才得以解开。

    原来,是因为我的婚事。

    大汉崇尚早婚,法律规定女子过龄不嫁,是要追究父母家族责任的,还要课以罚金。

    我很难嫁吗?

    当然不是。

    华夏大地上的人口比例永远男大于女。所以,从来只有娶不起妻的男人,绝没嫁不出去的闺女。

    而且按照风俗和律法,嫁女儿的一方还能到手一笔聘金。

    这就奇怪了,继母还在为什么恼火呢?

    经过宗亲们的解释,我终于搞清楚了:问题的症结在于——嫁妆。

    我并没多少姿色,本就谈不上抢手;

    又因为幼年失母,父亲的不重视,未能如那些得宠的女儿一般有机会学习才艺,接受良好的教育。

    再加上父亲与嫡亲的阿兄都没了,家里是没血缘关系的继母当家。所以,肯要我的人家必定不愿付出高额的彩礼。而我们家族,对嫁女儿的陪嫁数额是有规定的;只许比规定的数目多,不许比规定的少。

    于是对继母而言,

    我就成了个必然会影响她荷包饱满程度的——赔钱货。

  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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