起大拇指。
他现在尚且年幼,仍然是少年模样,容貌却极为出众。不是女子的秀美,也不是成年男子的刚硬,而是介于两者之间,很容易得男女老少喜欢。一旦遇见,令人难以挪开眼。
尤其他策马狂奔挥舞着利剑,或是拉着供射箭的时候,如若耀眼的阳光一般,在人群中也难掩其风华。
宋挽呈曾玩笑,常昱若是上了战场,怕是连敌方都舍不得动手。
这般言语虽然夸张,但是常昱的容貌越发出色却不做假。
如今桃源村的女子最喜欢的就是偷看常昱,却并不是爱慕的目光,而是一种对美好事物的喜爱而已。尤其怀孕的女子看得最多,就希望生下来的孩子能像个一两成,那也美得很。
有个人喃喃开口,“这两个人不管是谁身边换个人站着,都觉得别扭。”
“你这么说还真是,他们两个人好像天生就该站在彼此身边似的。一文一武,瞧瞧,多搭配啊……哎呦,你推我干嘛啊!”
“没喝酒说什么醉话,这话能胡说的吗?”
“我咋胡说了,本来就……”说话之人顿时想到什么,嘴边的话连忙憋了回去,“我又没别的意思,就觉得他们都很能耐,没人配得上而已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