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说:“其次,我认为把卢华控制到几百米之外的人,应该有两个人。”
“为什么?”
“第一,卢华的颈部有威逼伤,说明有一个人有刀可以控制他。但是卢华手臂上又有一个咬痕。试想卢华和凶手发生了搏斗,凶手肯定会用刀来攻击他,但是为什么要用咬人这种下三滥的手段呢?只有一种解释。就是卢华挣脱了持刀歹徒的控制,在和另外一名没有持刀的歹徒进行搏斗的时候,被歹徒咬了一口。”
“这两个持刀的歹徒会不会是一个人?”年支队长问。
我摇摇头,说:“对两个人的控制是同时的,所以应该是由两个人持刀。”
我喝了口水,接着说:“再次,从这个咬痕来看,我认为凶手应该年龄偏小。我也有依据。第一,既然有人持刀,居然还能让卢华挣脱控制,说明凶手的控制力很弱;第二,卢华长得瘦弱得很,和这样一个男孩子搏斗,还需要咬人的,肯定不会是个强壮的青年。”
“有道理。”赵永说,“我们处置的伤害案件,咬人的一般都是妇女和孩子。像泰森那样的,确实是少数。”
我说:“最后,我总结一下,我认为两名死者是在五月二十日晚上,去案发现场赏花,在缠绵的时