思路已定,薛向自然开始思忖起具体的办法。可办法到底何来,却不是眨眼就能思忖清楚的,毕竟他是众目睽睽之下,被抓了人脏俱获的。
要想翻案,何其难也,似乎唯一的办法就是证明那些钱不是自己的,而要想证明那些钱不是自己的,办法有二,一者,谁站出来承认,那钱是他的;二者,抓住栽赃者,也就是那位亲自把钱放进他薛某人办公室的人。
前种办法,几乎可以直接掠过,因为这个法子脑残得厉害。要知道时下,萧山县压根儿就不可能存在正常情况下的万元户,而出来顶缸者是普通老百姓,没人信,若是官员,岂非就是在头上写白了俩字“贪官”,想必即便是义气如廖国友之辈,亦不会为薛向顶这个缸。
后种办法似乎可行,因为薛向几乎就能肯定栽赃者出自何处!来也巧,那十摞钱出自何处,薛向竟然知道!
答案其实很简单,萧山县财政局!
因为时下,萧山县除了银行,也就五金厂和财政局能拿出这整沓整沓的一千大团结!而且更让薛向确信无疑钞票出自财政局的是,那每一沓钱钞的封条,白皮黑底,眼熟至极。似乎正是出自五金厂从银行提出、直接缴纳到县财政局的税款!验收时,毛有财还亲自请了薛向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