恒的,新的国家制度必然诞生。
这就是帝国。
帝国制度的特点是中央集权,普天之下的产权和治权都属于一个人、一个家族,即皇帝和皇族。皇帝之下,士农工商统统编入户籍,叫“编户齐民”。功臣勋贵和皇亲国戚虽然也封王封侯,但封国不再是领地,他们也没有治权。[4]
因此,作为一个阶级的贵族,理论上已不该存在,实际上也日趋消失。或者说,在帝国时代,权贵阶层是有的,贵族阶级是没有的,贵族政治当然也难以为继。
取而代之的,又能是什么,该是什么?
照理说是皇权政治,秦皇汉武他们也是这样想的。然而中华帝国的幅员是那样地辽阔,人口也如此地众多,完全实行“皇帝一人治天下”的人治,事实上并不可能。
可能的是什么?
官治。
换句话说,官员治国,或官员代理。
这里面略有差别。官员治国,就是皇帝高高在上只做元首,代表国家的统一和主权,所有的政务都交给官僚集团打理。这是儒家的理想。官员代理则是皇帝直接行使治权,官员充当代理人和执行人。这是法家的主张。
毫无疑问,官员治国和官员代理是对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