是有了夜莺的形。”
“不错。”他点头,手轻摸着手中的夜莺,“里面有她的一魄。”
“她?”朱砂疑惑。
“对,她。”他没有看她,手还在温柔的抚-摸着夜莺,“我在成为修士的前四世,是个书生,无意中救了只被黄鼠狼咬伤的夜莺,为她包扎,喂食,她为我歌唱,我给她起名为长夜,我们朝夕相处,慢慢的我们之前有了情谊,那时,我并不知道它是个小妖,那一世她陪我到死,我转世后,她又找到了我,陪着我长大,陪到我老去,她一共陪了我四世,第五世时,我开始修仙,求长生与她一起相伴,而不是留下她一个。”他说脸上染上了笑意,如同在说很美好的事。
朱砂有一种感觉,他当年已经爱上了长夜,但,人妖殊途!这必然是没有好结果的!
她原以为,他接来会说他拜入那个门派,如何修道,如何苦练,但他没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