是三个还没满十六岁的孩子,三个都还是初三的学生。
经过一番审问,他们说自己是在网吧上网的时候遇见有青年叫他们做事,说给他们一人三千块钱。他们沉迷于网络游戏,在学校欠了很多钱,所以考虑了一下就答应了。
尤其是其中一个,问他为什么这么在乎这三千块钱,他回答的是,他很喜欢火麒麟,想买把火麒麟。我和张怡寒闹了半天才弄明白,原来这火麒麟是cf游戏里面的一款永久的道具。然而,据他说,这一把道具就要888元人民币去买。
以前我高中的时候听不少人说过cf这个游戏,但我从来没玩过,当然不知道什么火麒麟。
“狗日滴,马-化-腾真他娘的坑爹!”这是我听完后所说的第一句话。
然而,旁边一个负责这件案子的刑警说:“是很坑爹,这些网络游戏祸害了不少青少年,以前遇到过几个要么就是为了玩cf抢劫,盗窃的!要么就是为了玩英雄联盟……”
“妈的,这种网络游戏国家就该把规定死不能收钱,否则就不给上线。”我恶狠狠地道。
“呵呵,谁说不是,但也不是我们说了算啊!”刑警摇了摇头。
尽管说这三个少年明显是被人害了,可杀人