纸,赶紧打开一看。
只见上面写着很漂亮的一段话。字迹很工整,有菱有角,每个字都差不多一样高。这字我一眼看过去就知道的确是我爸的字体。
只是这上面写的在我看来,却并不是遗书,倒更像是一篇很随意的日记。
内容是这样的:
时间:1995年5月13日,农历四月十四,星期六。凌晨2点。
天气:大雨。
地点:宿舍。
心情:很沉重。
人不负我,我不负人。
塞翁失马,焉知非福。
天有不测风云,人有旦夕祸福。
是福不是祸,是祸躲不过。该来的总会来,再恶劣的天气,也会在风雨之后重见彩虹。
走自己的路,让别人说去吧!
历史是自己书写的,留待后人去评判吧!
祸福相依,是福是祸,十八年后自见分晓。
人生一世,草木一春。十八年后,愿能枯木逢春。
林振国绝笔!
这篇日记从头到尾,除了我爸最后留的一个亲笔签名和“绝笔”二字看着有点遗书的味道,其他方面都没有一点遗书应该具备的内容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