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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在立遗嘱的时候,他们有什么奇怪的反应吗?”我问。斤介记才。
在四十多岁立遗嘱,在绝大多数人眼里是很奇怪的,但是在法律人的眼中,这再正常不过,但是,两个画家在同一天立遗嘱就有些奇怪了。律师告诉我,这两个画家根本就没有预约。而是直接找到了他。
当天,律师很忙,但是两个画家在当地很出名,并表示愿意支付高价格,所以律师临时就给他们办了法律上的手续。
“我记得,那两个画家来的时候,神色比较慌张,满头大汗。”律师说道。
几个月前,b市正是炎热的夏季,据律师说,画家是跑进事务所的,并且,跟他说要求的那名画家支支吾吾,差点说不清楚话。我们互相对视一眼。仔细看遗嘱的内容,两名画家对自己的财产做了比较粗略的分配。
照理说,画家的财产那么多,涉及到不同种类的动产和不动产,他们立遗嘱应该经过比较仔细地考虑,并进行详细地分配才对。如此可见,两名画家真的非常着急。
沈诺的推断成了真,两名画家的表现的确像是在自杀前立遗嘱,让自己的家庭能稳定的存续下去。两名画家是自杀的话,目的也的确很可能是让我们死无对证,从而更加