刑警根据报案,用最快的速度调取监控录像,掌握了载走丁艳的机动车的动向。赶到现场的时候。犯罪嫌疑人已经实施完奸淫行为。丁艳全身赤裸,躺在草丛里痛哭,她的哭声惊动了郊外的野狗。
犯罪嫌疑人被当场抓获,刑警抓住犯罪嫌疑人的时候,他正在提裤子,这起案件完全没有争议,受理强奸案的法院以强奸罪为由,判了犯罪嫌疑人多年的有期徒刑。丁艳已死,她的心理我们没有办法详知,但却可以推测。
丁艳被强奸之后,没有跟父母说,丁艳的思想保守,又孝顺,她不敢也不想和父母说。卷宗中的证据有孩子父亲的精液检测结果,法医迅速将精液检测结果和孩子尸体的dna进行了比对,结果是确定的,孩子的确是他的。
我们见到孩子的父亲时,他还不知道发生了什么。鉴于的狱警告诉我们,犯罪人在服刑期间,悔罪态度良好,积极地参加改造,以求能够获得减刑的机会。我们和孩子的父亲面对面,他的名字我们也已经事先知晓,他叫罗威。犯罪人三十多岁,是当地的一个游手好闲的小混混,家里没有其他人。
罗威被剃了光头,左眉上有一颗很大的痣。
丁艳的悲惨命运让我们心里都不是很好受,温宁对罗威也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