亦蒙却可以大吃特吃。
方亦蒙郁结了好多天,她现在一点都不想看到路知言。她怕看到他,她会难受。
她这几天一直在回想当初遇到他的场景。
她第一次看到他,当时阳光温暖,时光正好,他的名字,他的声音,他的背影,就这么映入她脑海里。那时她想,这个人好厉害,肯定是学霸类型。
第二次看到他,是在电影院。他那不经意的抬头,幽深平静的眼眸就这么的映入她眼里。那时她不知道这个人就是路知言,她只是想,这个人长得真好看,就是太清冷。
第三次看到他,是在叫“流行线”的影碟店里。她一眼就认出了他就是在电影院遇到的男生。他沐浴在阳光里,侧脸帅气逼人,举手投足之间带着些许贵气。连续偶遇他两次,可是她居然还是不知道他名字。
再后来,他坐在她旁边。她也不知道自己是什么心理,总是喜欢把视线往他那边看。
以前总觉得她整天闹他,他也总是欺压她,经常把她气的要死。可是现在回想一下,那些时光都是快乐的。
☆、第十七章
明明想的是曾经开心的事,可是却越想越伤心。方亦蒙觉得自己快要走进死胡同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