册交给男人,男人随手翻了翻,他自幼便有过目不忘的本领,只要是他看到过的东西,不需刻意便能记在心中。
槐奴上前道,“如今焦慎已失势,正是主家取而代之的大好时机,老奴先提前恭贺主家心想事成了。”
“还不到时候。”男人将账册阖上,淡然吩咐道,“将五万两白银换成银票,连带着黄袍王冠一并扔到焦慎院子里头去,明日会有一出大戏上演。”
“五万两白银?”槐奴重复了一遍,“主家,五万两白银……是不是代价太大了?”
“你不懂,焦慎那老家伙身居高位多年,在朝中还是有一定威望。前几天他以辞官威胁皇上,谁知皇上不吃他那一套。但是话已出口覆水难收,眼下他正在四下联络朝臣,估计明天上朝皇上就能收到群臣挽留焦慎的联名书。”男人端起手头茶盏,热气氤氲中,他的面目也变得模糊,可是声音却仍然清晰,“对付焦慎这样的老狐狸决不能心慈手软,打蛇打七寸,损失些金银算什么?我这次不但叫他丢官,我还要他的性命。”
男人的目光露出几分狠辣,槐奴知道他的脾气。
好事不一定做尽,但是坏事一定会做绝。
虽然五万两不是个小数字,但是对于男人而言却算