些合同,可都是白纸黑字签了他陈和江的大名,盖上了和江农贸的章,如果不能够及时向客户提供货源,那么客户就可以以此为理由起诉他的公司赔偿经济损失,而且,与这些主要大客户之间的结算方式,都是月结算,甚至还有一季度一结算的。
现在供货断了……
那些客户恐怕都急得要把他告上法庭去,谁还会给他结账?
要知道,在赵山刚同意把农贸公司以二十五万元的低价转让给陈和江时,已经把丹凤市分公司账目上的所有现金,全都清零,并且由陈和江从叔叔那里借钱,暂时垫付出了客户们还未到期结算的款项总计三十四万元,转入了山刚农贸公司的账户。
当时陈和江和陈卫国这叔侄俩都没觉得这样有什么不妥,合情合理嘛。
难不成,还怕那些客户们赖账?
况且,二十五万元买下来的商贸公司可不是空壳,陈和江和陈卫国都知道自己赚大了——公司两层楼四间房,还有一个冷库一个普通库房,还剩余接近一年的租金,这一项就是十万元,还有一辆送货的面包车,一辆依维柯,外加库房里价值九万元的货物。还有,那就是在丹凤市垄断性经营得已经如铁桶般的销售网络渠道。
都是钱啊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