回到北京之后,我先跟爸爸和师父一起去了趟香港,到叶家去下聘。礼金八千万,外加三颗夜明珠,叶家很高兴,我也第一次见到了叶欢的妈妈。
按照爸爸的意思,他们以过去的老规矩,在香港为我和叶欢举行了一次婚礼,叶欢正式成了林家族谱上的长媳。
和叶欢的事办完之后,过了半年,姐夫和隋小姐带着我去了趟济南,同样用八千万礼金和那只青花瓷瓶做聘礼,把薛家小姐定成了林家的媳妇。但是因为我有伤在身,所以婚礼推迟到了年底。
叶欢的伤养了半年就好了,我则是养了整整一年。这期间林家好事不断,婷婷生了个儿子,但她只让我看了一眼,就带着孩子去美国了,说等我这边的事落听之后她再回来。
年底,我按世俗婚礼的礼节迎娶了薛婧,她成了我受法律保护的妻子,当然了,她跟我结婚的时候,肚子里已经有了我的宝宝……至此,我的人生大事算是办完了。
时间过的很快,三年光阴,弹指一挥。我过上了平静的生活,所以也没什么可以特别记录的了。总之呢,我身边除了四个女孩之外还多了三个小子,会说话的比我都贫,不会说话的又顽皮的要命。
风水师我基本不做了,但是石头和周延